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规划全市地方志、年鉴编修事业;组织实施《景德镇市志》和《景德镇年鉴》及地情资料的编修和出版工作。
(二)指导、督促、协调县(市、区)志、年鉴和部门、厂矿等专业志以及地情资料书籍的编修工作;审查核实、验收批准出版县(市、区)志和年鉴及部门、厂矿等志书和地情资料书籍的出版工作。
(三)收集、储藏、整理并研究地情资料,组织整理出版旧志,向社会各届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四)负责培训全市修志、编鉴的专业编辑队伍,组织交流地方志和年鉴编修经验,开展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方志办设3个职能科室1个地方志馆:
(一)综合科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办公室工作部署,做好上报下传工作。负责本办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密、文稿草拟、公文处理和文档管理工作。做好财务编报工作。收集、整理本办工作信息,及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修志编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方志科
负责起草本市志书编修、编纂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做好编辑和撰稿单位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县(市、区)新编志书及各类地情资料的评审、验收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志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整理旧志、收集保管、利用各种地情资料,做好地情资料业务咨询和读志用志工作。
(三)年鉴科
负责起草本市年鉴编纂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做好年鉴撰稿单位的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协调工作。做好年度年鉴组稿及入编稿件的审阅、编辑、排版和编校、总纂工作,严把图片、文字关,不断提高年鉴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向省级年鉴提供本市入编的文字资料工作。
(四)地方志馆
以全面推进“馆、库、网”建设为中心工作,搜集、整理、管理地方志文献和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组织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开展读志用志服务;编辑地方志刊物;做好市情展示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把方志馆打造成为历史文化交流中心和展示千年瓷都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窗口。
三、人员信息
主 任:俞定珍
副主任:李景春
副主任:宁恭武
综合科科长:詹新前
方志科科长:饶璟
年鉴科主任科员:鲍文芳
方志科主任科员:吴军
综合科副科长:李清然
地方志馆副馆长(负责人):曾文
方志科科员:石卉珍
四、地 址:景德镇市昌江区昌南湖南湖公园内
五、电话传真:0798—2197730